證監會將加強打擊IPO相關失當行為 修例增上市後限制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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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表諮詢總結,表示將加強《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下具針對性的工具,以處理首次公開招股個案(IPO)及上市後事宜,藉以提升香港上市市場的監管效率及投資者保障。

鑑於市場於諮詢期內普遍支持修訂《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的建議,證監會將因應回應者的意見,對有關建議作出若干澄清及輕微修改,然後予以落實。視乎立法程序的進度而定,證監會現時預期經修訂的《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相關修訂將於2027年第一季生效。

證監會將加強打擊IPO相關失當行為。(資料圖片 / 蘇煒然攝)

修例增上市後限制 引入條件交易

有關修訂將容許證監會對上市申請人施加可在上市後持續適用的條件,並對上市發行人施加上市後條件,作為即時暫停交易以外的替代方案,同時簡化恢復交易的程序。

此外,證監會將引入一項新機制,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對證監會根據《證券市場上市規則》所作出的決定(包括與施加條件、暫停及恢復交易相關的決定)進行獨立覆核,藉以加強程序公義和提高透明度。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相關優化措施將為證監會提供更具針對性及相稱的工具,以便在新興風險對本港市場造成損害前作出應對,從而維護市場的廉潔穩健,並支持市場的高質量發展。證監會將於短期內呈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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