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非法駕駛電動車 拘14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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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行動中,人員分別在大埔、上水、屯門、元朗及天水圍,共拘捕7名本地男子及7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至61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14部電動可移動工具。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期間,人員亦向區內市民派發相關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