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單車違例 兩日派197張傳票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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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一連兩日(23至24日)在區内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行動,主要針對騎單車的違例事項執法,包括沒有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單車載人、行人路踏單車、鹵莽或不小心騎單車等,兩日內合共發出197張傳票。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道路安全,會繼續採取相關的執法行動,並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應遵守交通規例,特别在晚上騎單車時,必須在車頭亮起一盞白燈及在車尾亮起一盞紅燈。市民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逆線行車或於騎單車期間使用手提電話等,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