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南反罪惡行動 設路障查酒吧機舖 拉51人涉危駕賭博等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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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總區行動部、刑事部、交通部及無人機隊,聯同沙田警區、葵青警區、荃灣警區、大嶼山警區及機場警區人員,在9月11及12日,進行代號「熾風」(RAGINGSTORM)的反罪惡行動,針對區內的罪惡活動及涉及使用車輛的罪案進行重點打擊,在區內多個地點設置路障,檢查可疑車輛,同時巡查多間酒吧、遊戲機中心及其他目標處所,一共拘捕51人,年齡介乎18至90歲。

警方在區內多個地點設路障檢查可疑車輛,同時巡查酒吧、遊戲機中心等處所,一共拘捕51人。(警方提供)

行動中,51名被捕人包括25名本地男子、14名本地女子、一名內地男子、一名內地女子、6名巴基斯坦籍男子、2名印度籍男子、1名印尼籍女子及1名菲律賓籍女子,年齡介乎18至90歲,當中有人持「行街紙」。

他們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危險駕駛、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經營賭博場所、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行。

新界南總區聯同沙田警區、葵青警區、荃灣警區、大嶼山警區及機場警區人員,在9月11及12日,進行反罪惡行動。(警方提供)

警方嚴正指出,危險駕駛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同屬非常嚴重的罪行,妄顧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除了會遭到扣分或停牌,最高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其駕駛資格亦可能遭到取消。

另外,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場內賭博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將會針對相關的罪惡活動及涉及使用車輛的罪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