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習近平言之諄諄 港官莫聽之藐藐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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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周一(11月12日)接見香港澳門各界慶祝國家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時發表講話,提及港人在改革開放中對國家發展有莫大貢獻。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內地尚未完全從文革陰霾中走出來,港人毅然北上,貢獻知識、技能,投資企業、基建,既成就中國過去四十年的經濟奇蹟,香港也從中受惠。時代正急速變化,國家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港人若要繼續參與規劃,必須動態、深刻地認識自身不足與國家強勢發展的現實。若繼續沉迷往昔、不思進取,在下一波發展中,香港不但不能成為「參與者」,更只會淪為「旁觀者」。

回歸以來,官員因循守舊,內部管治出現重大缺失,產業結構嚴重落後,房屋等基礎建設乏善可陳,引致社會爭端無日無之,也窒息了市民的創造力。在參與國家規劃和發展上,官員以往未能動態認識一國兩制、積極參與其中,令香港幾乎被邊緣化,表面依然風光,實際上,各種深層次結構問題不斷顯現。如何改善不足、成為國家發展的參與者?官員或許能夠從習近平的發言中得到啟示。

一般論者將注意力集中在習近平講話中的「四點希望」,但講話是整體的,在四點希望外,習近平還提出了與現屆特區政府念茲在茲的「三業三政」相對應的修正版「三業」。這與四點希望同樣值得關注,甚至點中了香港問題的要害。

習近平講話中的「三業」包括學業、就業、創業,有別於港官常提到的置業、學業、就業。置業為什麼不應是「三業」之一,道理甚為顯淺。

(梁鵬威攝)

港版三業自相矛盾置業主導絕不足取

本港房價動輒數百萬計,市民要置業,必須儲存大筆款項備作首期,並要確保收入穩定,以長時期穩定償付供款。若青年以置業為目標,必然會影響在學業、就業上的追求。以學業為例,在置業主導的政策下,青年少有念研究院,而是盡早工作,汲取經驗,儲蓄首期。在就業方面,為償還房貸,青年只好犧牲志趣,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確保不會斷供,連多花點錢過精彩生活都左顧右盼,遑論創業。

行動可以反映官員的認知,多番提倡港版「三業」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年初宣布由曾蔭權時代政府策劃的第一批青年宿舍將於2019年落成。從量而言,這期宿舍只提供80個宿位,連同其餘六個較遲落成的項目,宿位總供應量也不過是2,800個。從價而言,宿舍自負盈虧,租值將按市價六成計算,沒有充分考慮市民的負擔能力。至於今屆政府推出的房屋新政,雖然提出了公私營房屋七三比的建屋目標,但政策並沒有承諾提供更多出租公屋,甚至將部分出租公屋改劃出售,損害基層住屋權。可以比較的是,同屬訪問團成員的澳門特首崔世安,早已提出了「社房(相等於公屋)為主,經房(相等於居屋)為輔」的政策,以滿足市民的租住需求,香港卻倒行逆施,強推置業主導。

習近平對林鄭政府的「三業」有何評價,從他提出修正版可見一斑。中央對林鄭政府的「三業」肯定不是一無所知。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今年3月便曾指出,香港青年的「三業」早已是中聯辦青年工作部的工作重點。王志民所說的「三業」,正正是學業、就業與創業。

港府提出的「三業」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故此,抽走「置業」一項,是合理和必要的做法。至於為什麼要加上「創業」,道理同樣顯而易見。創業不一定能夠致富,但青年在創業的過程中能夠汲取寶貴的社會經驗,培養創新意識和企業家精神。如果企業具創新精神,更加能夠推動社會整體發展。另外,若本地創業風氣旺盛,產業多元,年輕人有了方向,更能專心學業,不須擔心學無所用。如果企業能壯大起來,增加高增值產業,則能創造好工,讓年輕人看到就業出路。

林鄭月娥曾言,香港當年未及時放寬同股不同權細則,錯失了本擬來港上市的阿里巴巴,上了深刻的一課。她指出,現時制度放寬了,為的是不會錯失更多阿里巴巴。巨企來港上市,也許會刷亮港股招牌,但其效益卻遠遠不及在本地創立創科巨企。香港政府常自稱營商環境屬世界一流,但為什麼近年來卻鮮有本地創科企業冒起?政府在鼓勵青年創業上,又下了多大工夫?

(李澤彤攝)

房價高企是青年創業意欲低的重要原因,要鼓勵年輕人創業,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叫年輕人追夢就可以做到,而是要助他們從置業的桎梏和迷思中解放出來,徹底改革荒謬的房屋市場結構,由置業主導改為租置並舉,提供適足的廉租、廉售房屋予基層、中產階級。這不單是保障市民住屋權利的必要手段,還是釋放市民創造力、推動結構性經濟改革的必經之路。官員須認識到新三業之間的關係,革新政策,讓年輕人放心追夢,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發揮創新精神。

欲保長期繁榮穩定須參與國家大決策

習近平講話中的四點希望同樣值得重視,當中第二、第三點希望,特別值得官員與市民參詳。

習近平在第二點希望裏強調,港澳參與國家發展大局,既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是改革開放的時代要求,更是香港須探索發展新路向、開拓發展新空間,增添發展新動力的客觀要求。習近平還強調,參與大灣區發展,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決策」。意即若香港不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香港社會一直理解的繁榮穩定的根基或會動搖。

(盧翊銘攝)

中央近年推出一帶一路、大灣區等大規劃。也許因為規劃宏遠,與港府謹小慎微的施政方針判然有別,官員不知如何應對。梁振英擔任特首時為配合一帶一路,提出超級聯繫人之說,反映出他對國家的新規劃與發展階段缺乏足夠認識。他以為國家一如往昔,必須靠香港走向國際。習近平在講話裏提出的第一點希望,確實是敦促香港更加積極主動助國家全面開放,成為國家雙向開放的橋頭堡。但是,香港官員也須明白,內地城市愈發展,香港的橋頭堡角色就愈不如往昔般重要。故此,政府在繼續發揮香港既有優勢的同時,也須發展新產業,也就是習近平在講話中提到的「要注意練好內功,着力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

林鄭月娥上月宣布,香港不再只做聯繫人,而是成為國家發展的參與者,的確在認識上踏出了一小步。在覺醒過後,官員仍須更深入、整體地認識國家發展方向及自身潛在優勢,具魄力地以創新、破格的方式,開發創科、教育、醫療等新經濟增長點,在解決自身發展滯後問題、為年輕一代籌謀未來的同時,以新的形式參與國家建設。

(黃偉民攝)

維護國家安全有責廿三條立法非萬惡

至於第三點希望提到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以及「自覺維護國家安全」,顯然是針對《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一些評論員在這個問題上咬文嚼字,有的不認為這些內容與23條相關,有的解讀為中央要求港府盡快就23條立法。其實,23條立法既是國策,也是《基本法》要求和特區政府的憲政責任,中央不須遮遮掩掩,習近平如此禮貌和含蓄地提出要求,只是極大地體諒香港民意的焦慮。

港人的焦慮並非毫無道理可言,過去有官員以敵我矛盾看待反對派,動輒以司法手段控告示威者,令市民憂心在23條立法後,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將會收窄。回歸初期,政府官員在推動23條立法時手法過硬,置民間恐慌於不顧,也令23條被定性為惡法。

香港絕大多數市民非常清楚,就算沒有23條,政府也並非沒有方法管控違反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港英殖民政府訂立了《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這些條例中不少就是針對政治安全。根據《社團條例》,只要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某個本地社團危害國家安全,即可禁止該社團及其分支運作。按《刑事罪行條例》,市民若有言行引致他人憎恨政府,亦有機會被判入獄。如果中央有意收緊港人的言論自由,早已可為之,根本不需要等待23條立法。

港人必須全面認識《基本法》的要求,更可藉23條立法的機會,檢討《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過緊或含糊的法律條文,釐清國家安全與人身自由的關係,制訂在國家安全法執行的情況下,更有效保障人民合法權利的法例,也就是訂立既符合憲法要求,又能夠盡量滿足香港市民習慣的生活方式和權利認知的國家安全法例,而不是本末倒置,盲目阻礙,因一小部分人的粗暴政治行為,置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憲制責任於不顧。

改革開放40年,國家的經濟發展、陸港關係都已步入了新的階段。不容否認,過去香港憑藉國際都會的優勢,為國家作出了重大貢獻。習近平這次會見港澳代表團,也特別提及香港在改革開放中的積極貢獻,以及對日後繼續推動國家發展的期望,足見香港的角色仍然重要。市民毫無必要假想中央視香港為敵、會損害香港利益,而應更動態地認識一國兩制,在促進兩地融合之餘,憑藉發展機遇自強自主。香港官員更須明白,隨着香港、內地的經濟實力逐漸拉近,香港是時候尋找新的定位,才能繼續發揮作用。

歷史的因緣際會,令香港成為世界最發達的城市之一;也因有了種種優勢,令人不思進取,忽視了社會的結構性問題,這些問題積習日久,已嚴重窒礙社會發展。在大時代下,必須要有高識遠度、具魄力的管治者帶領民眾前行,以如炬目光認識社會問題,作出大膽改革,香港才有望站穩陣腳、乘風再起,香港的政界精英應研讀習近平講話並領悟其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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