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逾百宗職場死亡個案均不涉工作因素 工業傷亡權益會感失望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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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早前委託職安局進行研究,檢視2017至2019年間共200宗工作間因心腦血管病死亡的個案,但卻認為無一宗是涉及與工作相關的風險因素。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今早(16日)在港台表示,對報告感到失望,「有病不代表不能返工, 但高工時可能會導致佢哋發病。」

本港至今仍未就過勞死立下標準及立法。(資料圖片 / 林振東攝)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15日)討論相關報告,雖然報告中有44個以日本標準計算列為長工時個案,當中43宗都是心腦血管病死亡,報告同樣認為與工作過勞完全沒有關係。

蕭倩文批評:「有病不代表不能返工, 但高工時可能會導致佢哋發病。」她對報告感到失望,認為將過勞死的標準定得太高,「200宗係工場過身,但卻無機會取得賠償。」

對於勞工福利局局羅致光多次表示要參考國際勞工組織準則才能訂下過勞死標準,蕭倩文反駁台灣、日本都已經有標準,「亞洲區先有高工時問題,歐洲無呢啲」,質疑羅的說法是並不實際。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資料圖片 / 黃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