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死亡個案如有明確醫學原因 不需作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

撰文:羅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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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深夜發聲明,就有傳媒查詢一宗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的死亡個案作回應。衞生署強調,若有明確醫學原因(包括臨床診斷、病理學的證據等)能解釋某些包括死亡個案的臨床事件的成因,醫護人員不需當作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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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安全監測計劃」下,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已建立機制,將一些不需要呈報為異常事件的死亡個案紀錄提供給香港大學進行監測及分析,而有關研究結果亦會定期向專家委員會匯報。如香港大學發現有不尋常的情況,會盡快通知衞生署及交予專家委員會作出跟進。

除醫院管理局轉介的個案外,衞生署公眾殮房曾處理三宗曾接種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個案,一宗涉及80歲女士在家中死亡事件,但根據衞生署法醫進行初步解剖為破裂性心肌梗塞,按醫生的專業判斷其死亡原因與疫苗接種無直接關係,並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另外兩宗死者,即58歲男子及30歲女子,分別因遇溺及墮樓而身故,與疫苗接種無直接關係,均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三宗個案會交由香港大學所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安全監測計劃」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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