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技術員巴士上非禮女童 官勸被告接受治療 囚兩周罰2千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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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技術員涉在往沙田方向的49X巴士上非禮一名女童,被控一項非禮罪。技術員早前認罪,案件(WKCC2551/2026)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受害人的年紀較小,考慮到被告有家人關顧,觸摸的亦不是女性最敏感的部位。他勸喻被告,應持續接受專業治療,遂決定「小懲大誡」,判囚兩周及罰款2千元。

被告孫兆峰(32歲,鐵路技術員)被控於2026年1月29日,在荃灣大河道近大新銀行49X九龍巴士上層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

被告孫兆峰在西九龍法院認非禮判囚2周。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最大的求情因素是認罪。早前索取的兩份報告均指出,他有良好家庭背景,願意接受專業治療。辯方強調,被告需要的是協助,其家人今天亦有到場支持他。

蘇官判刑時指,受害事主的年紀較小,但考慮到被告有家人關顧,他觸摸的亦非女士最敏感的部位。蘇官強調,被告應持續就醫,遂決定「小懲大誡」,判監兩星期及罰款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