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年「葬」四萬噸紅酒樽 玻璃樽徵費 未推已受挫

撰文:張雅婷 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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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膠袋和電子廢物徵費後,政府擬將生產者責任制擴至玻璃飲料,冀鼓勵生產商回收及重用玻璃樽,達致飲品商、消費者和環境「三贏」。然而,政策未實施,玻璃樽棄置「大戶」洋酒商先「落閘」,明言難將酒樽送返原產地,加上政府無規定酒商要本地回收,徵費恐轉嫁消費者。這突顯了政策欠全面規劃,「三贏」隨時變「三輸」,環團指敗筆在於未有以法規監督生產商回收玻璃樽,地區的回收配套亦不足,促請政府先還原基本步,以「按樽」方式增回收誘因,以及規定飲品商要回收。

政府擬將生產者責任計劃擴至玻璃飲料,望三年內達到每年回收5萬公噸廢玻璃,佔目前年均總棄置量逾五成。(梁鵬威攝)

政府預計明年年中實施玻璃樽徵費,屆時每公升的玻璃飲料容器收費1元,涵蓋酒精、奶類及有汽飲品。新政策實施後,所有向本地供應以玻璃容器盛載飲料的供應商,包括入口商,均需繳費。不過,若飲料供應商選擇回收重用容器,減廢率達八成或以上,即每個玻璃容器使用5次或以上,可豁免徵費。

港產飲料採「按樽」回收超過九成飲品在本地生產的太古可口可樂香港,可望豁免徵費。該公司指,一直有回收及重用旗下的汽水玻璃樽,扣除流失及損耗後,重用率超過八成。此外,該公司一直向銷售玻璃樽裝汽水的客戶,每支收取1元按金,收回玻璃樽時會退回。每個玻璃樽平均使用約20次。太古可口可樂稱,正積極檢視生產線流程和物流配套,不排除增產玻璃樽裝飲品。

維他奶亦指一直都有從零售商戶收回飲品玻璃容器循環再用,維他奶會積極配合徵費安排。

曾在香港設立啤酒廠的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稱,正研究玻璃樽回收計劃的可行性,如果公司決定回收玻璃樽,也不能即時達到豁免徵費的八成減廢率。至於有關徵費會否轉嫁消費者?生力稱正研究怎樣把對分銷商、零售商以至消費者的影響減至最低。

本港每年棄置約9萬公噸玻璃容器,當中逾六成為飲料容器。廢玻璃容器商業價值低,是本港玻璃回收率僅一成的主要因素,而酒類是本港玻璃飲料容器「大戶」,估計佔所有玻璃飲料容器約八成,當中又以葡萄酒樽最多,成為減廢關鍵。

酒商稱難重用玻璃樽  徵費恐轉嫁消費者

香港葡萄酒商會會長何耀康稱,商會樂意支持環保,但憂慮生產者責任制未必達到目的。他解釋,大部分葡萄酒由外國入口,不能運回原產地重用,酒商也就不會有任何豁免。言下之意,新政策下沒有誘因令酒商回收酒樽。

何耀康認為,徵費未計回收的行政成本,對行業有一定影響。徵費及行政成本會否轉嫁消費者?他稱這由市場決定。

外國入口的玻璃樽難重用,入口商是否只需繳付徵費就代表負了生產者的責任?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估計,徵費很大機會轉嫁到消費者。他建議政府硬性規定入口商回收一定數量的廢玻璃容器,再轉交回收商,否則罰款。

外國入口玻璃樽難重用,只好退而求其次,期望消費者主動回收,惟政府委託的回收商均表示,酒吧食肆欠足夠空間擺放回收桶,加上人手短缺,難以做到將玻璃容器分開處理及乾淨回收,影響玻璃樽的回收量。

環保署目前安排兩間回收商回收全港的玻璃樽,再按提交給政府的玻璃物料重量繳付費用。碧瑤廢物處理及回收有限公司(下稱碧瑤)去年11月投得港島區(包括離島)及新界區的「玻璃管理合約」;至於九龍區的合約則於今年4月由香港玻璃再生有限公司(下稱香港玻璃再生)投得,每份合約為期五年。環保署希望首年可回收1.5萬公噸玻璃,三年內達到每年回收五萬公噸,相當於全港一半的廢玻璃

團體斥承辦商削回收點在兩個承辦商投入服務之前,本港部分玻璃回收點由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推行的回收計劃「玻璃再生璀璨」負責,在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下,平均每月回收量達100公噸,但資助至去年年底終止,今年1月起須把大部分回收點轉交承辦商接手。

不過,「玻璃再生璀璨」項目統籌黎梅貞批評,承辦商接收逾300個回收點後選擇性回收。她解釋,近月不時有屋苑居民及食肆投訴回收桶被收走,或是投訴承辦商只提供小型回收桶,爆滿後遲遲未處理,無奈下令原本持之以恆的回收工作暫停。她批評承辦商「取易不取難」,令民居及小食肆失去回收途徑。

根據合約,玻璃管理承辦商須為所設置的回收點提供定期收集服務。環保署指,由於各回收點收集到的廢玻璃容器數量不一,承辦商會與回收點負責人按實際運作情況商討收集服務的次數。

環團倡設經濟誘因 推動回收回收說易行難,劉祉鋒質疑,酒樓食肆要騰出空間放置回收桶,清潔工人又要花額外工夫分類清潔,若沒有經濟誘因,即使食肆支持回收,前線工人也可能敷衍了事。此外,他認為,回收成效取決於玻璃樽是否有利可圖,有回報才可鼓勵地區「駁腳」在回收到一定數量的玻璃樽,或回收桶爆滿時,通知承辦商回收。他說,最好的方法是提供吸引的現金回贈,以及當玻璃樽如紙皮般有價有市,街邊婆婆就自然會四出收集售予回收公司。

本港玻璃樽回收量偏低,政府委託承辦商回收全港玻璃樽,並按玻璃樽處理量向他們支付服務費用,對提升回收量固然能起一定作用,但政策只針對飲品生產商及負責回收的承辦商,沒有措施鼓勵消費者及商戶一同加入減廢及回收行列。要真正鼓勵市民「揼少啲慳多啲」,還需政府行多幾步。

上文節錄自第129期《香港01》周報(2018年9月17日)《港年「葬」四萬噸紅酒樽   玻璃樽徵費  未推已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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