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 業界反對指兜路、揀客定義不清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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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研究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的可行性,擬議中的扣分制,如在兩年內扣滿15分,或需停牌至今3個月。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出席港台節目指,業界十分反對扣分制,因現時法例就拒載、兜路、揀客等定義不清晰。他認為政府應釐清有關罪行的定義,才把扣分制提交立法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的士業界有不少害群之馬,需加強監管。他指扣分制就濫收車費的刑罰有漏洞,按政府建議兩年內重犯才會被停牌,認為初犯並濫收逾200元以上亦即時停牌,加強阻嚇作用。陳偉明亦認同有關建議,強調業界「好痛恨黑的」,「唔好畀機會(司機)」。

林卓廷認為,的士業界有不少害群之馬,需加強監管。(資料圖片)

林卓廷建議濫收車費以200元劃界

政府建議的扣分制基於現行與的士司機相關罪行作藍本,當中擬從24條現行規例中,揀選18項違規行為列為扣分制違例制度。擬議的18項違規行為中,6項屬較嚴重違規,包括濫收車資、毀壞或更改的士咪錶等,一律扣10分。

陳偉明指業界反對扣分制,他指現時法例就拒載、兜路、揀客等定義不清晰,業界會擔心誤墮法網。以兜路為例,法例上仍有很多灰色地帶,他反問應以司機經驗挑選路線為準,還是乘客選擇的路線、抑或Google地圖建議路線為準。至於濫收車費,他擔心若司機未有找續5毫子,會否亦被扣分。

林卓廷表示,理解司機未必熟路,又表示曾就兜路向政府了解,他引述政府指一般法庭就兜路的審刑沒有爭議,只有明顯兜路才會判罪。他又指香港是法治之區,乘客胡亂報案投訴司機,亦會有法律風險。

的士司機:令業界人心惶惶

林卓廷又指出,現時扣分制就濫收車費的刑罰有漏洞,他指根據扣分制,兩年內重犯才會被停牌,他認為初犯並濫收逾200元以上已應停牌,以加強阻嚇性,200元以上則扣10分。陳偉明認同要打擊「黑的」,並指過去法庭就濫收車費的刑罰寬鬆,「罰3、4千蚊,會助長佢哋繼續劏客,因為要cover返條數,唔好畀機會佢」,至於會否支持以200元劃界,陳偉明指要與聯會先商討。

多名的士司機致電電台表明反對扣分制。有司機指業界對打擊害群之馬沒有異議,但扣分制會令司機人心惶惶。亦有司機表示,曾被乘客誣告,他擔心扣分制實施後,誣告情況會增加,又指濫收車費以200元劃界太低,他指出很多司機濫收費用不多於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