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園前主任收賄案 14人涉付2至20萬求插隊 有稱是培訓費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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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向十多名家長收賄款助安排學位,林等人均被廉署起訴。林早前認罪,14人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13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向林支付2萬至20萬元作為林安排學位或面試機會費用,有被告於警誡下稱費用為林的面試培訓費用。

英基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已認罪,並會轉作控方證人。(盧翊銘攝)

14名被告中有13人是家長

14名被告: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首13人為家長,蕭裕邦是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伙伴,他們年齡介乎33至45歲。各被告面對至少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被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之間,賄款介乎2萬元至20萬元。

前行政主任早前已認罪

該校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將於本案作供指證其他被告。

5類人可按取錄政策申請入讀英基

開案陳詞指,英基的取錄政策將申請人依次分為5類,即員工的子女、學生的兄弟姊妹、幼稚園債券計劃獲提名人、舊生子女,以及可受惠於英語作教學語言的其他申請人。

有子女在輪候名單的家長要求林提供學位

涉案學童均屬「其他」類別,多名學童通過面試後被列入輪候名單,有被告要求林提供學位,林表示可收錢助安排入學,亦有被告被林問及是否需要幫忙。另有被告付款予林,以獲得學童面試機會。

指款項是加快申請的行政費

林與被告的通訊紀錄顯示,林曾幫被告劉映均的兒子「插隊」,林另與被告江靜雯討論交收「禮物」的時間。有被告在警誡下稱,款項為「加快申請過程的額外行政費用」、林的面試培訓費用或費用性質不詳等。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