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殺女友三母女 辯方指被告受言語刺激兩個月 失理智犯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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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在劏房縱火及謀殺女友三母女案,辯方今午(5日)在高等法院。辯方結案陳詞指,女友在事發前兩月不斷以言語侮辱被告,嫌棄他又老又窮,又稱要找一個年輕男友,被告受到女友持續的言語刺激,才會用刀斬她。但被告一向視女事主的兩名女兒如同其親女,被告亦多翻提到他只想與女友同歸於盡,對於禍及兩女童感懊悔。法官張慧玲將於明早將引導陪審員。

被告姚委祥,65歲,地盤工人。他被控3項謀殺罪和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指他於2021年7月12日在香港,謀殺溫菊芳(42歲)、賴夢芯(13歲)和廖淑媛(8歲),及在同日於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5樓一個單位內縱火。

被告姚委祥否認謀殺及縱火罪。(資料圖片)

被告曾重複稱無意傷害兩女童

辯方陳詞指,被告視兩名女童為親生女兒,在錄影會面被問及為何用刀斬傷兩名女童,被告一直表示不知道,並不斷重複無意傷害兩名女童,更泣稱:「兩個大人嘅事,害死兩個小朋友….」等。由此可見,他當時對於兩女童死亡感到十分懊悔。

被告受溫持續刺激達兩個月

辯方續指,被告曾提及其女友溫菊芳案發前兩個月,不斷重複指被告又老又窮,又稱已另結新歡,會找一名年輕男友。溫又多次在爭吵中稱呼被告女兒為瘋女兒,著被告搬回家和其瘋女兒同住。辯方指被告在這些說話的持續刺激下,才會在案發時失去理智。

被告曾稱只想與溫同歸於盡

至於縱火一罪,辯方指被告在錄影會面多次提及,他只是想和溫兩人同歸於盡,而無意禍及兩名女童。

案件編號:HCCC16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