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4年流產5次 男子分手後要求女方退還12萬 法庭終咁樣判惹議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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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分手後為錢對簿公堂,令人不勝唏噓。有內地男子與女友同居4年,其間女方曾經歷5次流產,而男子則曾以現金轉賬及給予聘禮共1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3.15萬港元),直至去年分手後,他要求女方退還款項,甚至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女方只需返還1.5萬元(約1.6萬港元),而男子不服上訴遭駁回,網民都批評「男的最好找不到老婆」,因不希望有其他女生受罪。
據內地傳媒報道,河南新鄉縣法院近日審理1宗情侶分手後的財產糾紛案。男事主劉先生與同事張女士於2017年相識,不久後就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其間張女士經歷了5次流產,而劉先生先後曾向她轉賬4萬(約4.38萬港元)及聘禮8萬(約8.77萬港元)。直到2021年2人分手,劉先生認為大家沒有領證結婚,遂要求張女士退還12萬元,被拒後告上法庭。
法庭審理此案時指出,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張女士多次流產身心遭受創傷,轉賬多為生活花費,存在混合一起使用的情況,故毋須返還。法庭終裁決張女士只需返還劉先生共1.5萬元聘禮。劉先生得知結果後不服並提出上訴,新鄉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引起網上熱議,不少網民都指4年內流產5次很誇張,又替女方感可憐,認為捱過5次流產「多傷身體啊」、「應該讓這個男的下半身骨折五次」、「女生要學會保護自己」;又批評男子分手後追數寒酸過分,「對女性流產沒有責任心和心痛不已的男人,得離開」、「別靠近男人,會變得不幸」、「再給50萬都合情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