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員工因有紋身遭公司拒錄 老闆:對社會負責,洗掉依然歡迎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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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有待入職員工,因有紋身遭公司拒絕錄用。公司老闆表示,紋身會斷送前程,「洗了之後依然歡迎入職」。相關部門對此回應,勞動法並無明文規定對有紋身者的就業限制,但公司有權按自身規章制度選擇是否聘用。
據《極目新聞》報道,東莞一間電子公司的老闆,發現待入職員工身上有紋身後,直接表示拒絕錄用。影片顯示,女老闆得知兩名待入職員工有紋身後,直接對他們說,「我們不收有紋身的,一個都不可以。你的紋身有可能斷送了你的前程。」
女老闆又表示,「現在有一種時尚貼紙,玩的時候貼在手上,完了再撕下來,這個沒問題。但是紋身是不可以的,它給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要麼是社會上混的,要麼是不聽話的。」
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有人就認為紋身很常見,並表示女老闆的觀念過於刻板。對此,女老闆回應指,幾日前在巡廠時發現上述兩名待入職員工,他們年齡介乎18歲到20歲,兩人只有中學文化程度,在學校時並沒有紋身,畢業後才紋的。
女老闆又表示,「聽了我的那些話後,他們表示後悔,說當時不懂事才去紋身。」她說,公司是主要做電子產品的,有紋身並不影響工作,「但若一個人有紋身,可能影響其他人,甚至影響整個廠的風氣。我們作為一間企業,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要教育和引導。」
對於有人質疑拒收有紋身員工涉嫌就業歧視,女老闆說,自己已經告訴上述兩人,「把紋身洗了我們依然歡迎,他們也答應了。」
東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就事件表示,勞動法並沒有明文規定有紋身者的就業限制。不過,公司有權按自己的規章制度來選擇是否聘用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