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婦時隔28年想起買過一層樓 收回單位時驚見住着陌生人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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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無奇不有,內媒報道指,深圳一名婦人在1992年於深圳購入一個單位,但之後竟然因為一直很忙而把事情忘了,最近想起這件事時想收回單位,卻赫然發現單位竟然住著陌生人。

張女士在1992年花了33.2萬元(人民幣,下同),在寶安區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方米(1550平方呎)的單位。張女士付款之後就一直很忙,後續就沒有跟進。現在,張女士年齡大了,身體不好,就想把單位收回來。

張女士及其家人卻發現,按理應該丟空的單位,卻被人裝修過,而且還有人住了下來。物業管理處表示,只知道單位的管理費一直是現有住戶在交。有知情鄰居表示,在2001年前後,單位現在的住戶撬門進去,裝修完便住進去。這名鄰居還表示,現在這個單位已經漲到600萬了。

張女士上門收回單位,驚見住着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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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湖社區綜治辦主任則表示,現有住戶是在附近做小生意的,單位裡面住了四五個人。住戶曾拿出來一份手寫的轉讓合同,還有一份火化證明,表示把單位賣給他的業主已經去世了。

律師:住戶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張女士雖然有該單位的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因為當年沒有去辦房產證,所以現時張小姐也沒辦法證明自己的確才是業主。經過律師和協調員的努力,已找尋到當年的物業開發商,接下來會請他們協助補辦房產證。

負責為這件事進行調解的律師表示,如果該房產屬於張女士所有,裡面的住戶就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單位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