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刑責】湖南12歲仔菜刀狂斬殺母 被拘數日後獲釋或回校就讀
本月初,湖南沅江市發生一宗倫常慘案,一名12歲少年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竟持刀將她殺害。
按照內地法律,不滿14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因此涉事男童不需為事件負刑事責任,被捕數日後便獲得釋放,他的親戚更打算將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事件發生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涉事男童名為吳某康,今年12歲,在泗湖山鎮中心學校讀六年級。12月2日晚上9時半左右,他在家中二樓持刀殺害34歲的親生母親陳欣(化名)。鄰居形容,當晚曾聽到隔壁傳來吵鬧聲,感覺像是吵架。
行兇後,吳某康將二樓臥室門反鎖,把鑰匙收起,把染血的衣服換下,犯案用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後的魚塘中。面對來訪的外公,則謊稱「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死者滿身是血 至少二十道傷口
但由於一直見不到女兒,吳某康的外公決定上二樓尋找她,爬窗戶進入被反鎖的臥室後見到其屍體。他事後形容道:「屋裡到處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兒渾身是血倒在地上,雙手被砍斷,手腕裡的骨頭露了出來,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頭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傷口。」
警察還未來到案發現場前,吳某康仍鎮定地說「母親不是我殺的,她是自殺。」後來警察來了問詢吳某康,他才承認是自己殺了母親,「我就是恨她。」弒母後,他更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假,發信息說「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另有村民形容,吳某康事後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了解情況時,竟一直在笑,完全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
吳某康的外公則表示,吳某康自小被祖父母寵壞,身上有不少壞習慣,包括偷錢、抽煙、逃學等,他的女兒才會嚴格管教他。「事發那天晚上,應該是他抽煙,我女兒用皮帶抽了他,所以他才會拿菜刀砍向他媽。」
學校家長擔心再犯事
依照中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即吳某康弒母卻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被捕數日便獲釋。
目前,吳某康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卻遭到其他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怕他又再犯事。
事件在內地引起不少關注,有人直言男童質疑禽獸不如,亦有人認為他獲得釋放無道理可言:
不能放,不愈(予)嚴懲,以後其他孩子都去模仿怎麼辦,
讓一個殺掉母親的惡魔靈魂繼續遊蕩在人間是人類的災難。
這也能釋放,真實無語。不判處死刑,難道也不判處死緩嗎?
雜碎,還不如一個狼崽子,禽獸不如!
12歲的孩子就可以隨便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