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3200萬 46歲北大原副校長任羽中判監8年 為四川高考狀元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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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報道,8月24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北京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任羽中受賄案,對任羽中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六十萬元;對任羽中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遼寧省丹東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北京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任羽中受賄案。(央視)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5年,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擔任北京大學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學人事部部長,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教育培訓、升學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95萬餘元。

法院認為,任羽中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任羽中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任羽中。(網上圖片)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46歲的任羽中是1998年四川省高考文科狀元。1998年考入北京大學,就讀於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政治專業。在校學習期間,連續四年獲北大明德獎學金,其中兩年獲北大創新獎。2002年被評為北京市優秀畢業生,保送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中外政治制度專業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後,任羽中留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