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 敦促緬甸軍方尊重大選結果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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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6月18日通過決議,要求各國停止向緬甸提供武器,同時敦促緬甸軍方尊重2020年11月的大選結果,並釋放包括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在內的政治犯。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在同日較早時表示,大家不應活在一個軍事政變為常態的世界,形容情況不可接受,因此呼籲聯合國大會採取行動。
聯合國大會原本起草決議內容包括向緬甸實施武器出口禁令等較強硬的字眼,路透社5月曾報道,9個東南亞國家希望更改字眼,於是變成現在版本的「呼籲所有成員國阻止武器流入緬甸」。
決議案內容亦包括要求緬甸軍方即時停止向和平示威者使用武力、結束對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限制、盡快實施4月與東盟(ASEAN)達成的5點共識,停止武力糾紛並與反對派對話。
有關決議案最終在119票贊成、1票反對、36票棄權的情況下獲通過,中國及俄羅斯,以及投下棄權票,另外有37個國家沒有投票。而東盟的成員國之中,汶萊、柬埔寨、老撾及泰國在表決時棄權,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越南、以及代表緬甸民選政府的駐聯合國代表覺莫敦(Kyaw Moe Tun)則表態贊成。
另外聯合國緬甸問題特使比爾格納(Christine Schraner Burgener)在會上表示,改變緬甸軍方政變局面的機會正在收窄,警告當地或可能爆發大規模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