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禁止澳洲用戶閱讀及分享新聞內容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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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準備立法,強制社交媒體使用當地媒體內容時,須向對方付費。不過Facebook在2月17日決定,禁止澳洲用戶在旗下社交平台分享新聞內容和相關文章。

Facebook澳洲及新西蘭總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在公司網站發文,指坎培拉政府的有關法律基本上誤解公司平台與分享新聞內容的發行者之關係,因此在試圖遵守無視有關關係的法律,或禁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內容之間作出抉擇,Facebook沈重地選擇前者。

伊斯頓指出,Facebook的決定會有四大主要影響,包括澳洲發行商的專頁內會被限制張貼或分享內容,但其他功能不受影響;國際發行商仍可繼續在平台上出版新聞內容,惟澳洲用戶無法閱讀或分享內容。

至於在用家方面,澳洲用戶無法在Facebook閱讀或分享當地或國際新聞,或來自澳洲及國際新聞專頁的內容;國際用戶則無法閱覽或分享來自澳洲新聞媒體專頁的文章。

Facebook向澳洲政府「說不」,拒絕就轉載新聞內容向當地傳媒付費。(Reuters)

他亦強調Facebook與Google處理新聞內容的手法不同,稱發行商自願在Facebook出版新聞,從而增加讀者數量,刺激廣告收入,而Google Search則與新聞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傳媒不是自願提供內容。

伊斯頓表示,公司準備在澳洲推出Facebook新聞,同時明顯增加向當地發行商的投資,但只會在適當時機時才實行,目前會將發展重心著眼於其他國家。他批評澳洲的新法律定下先例,容許政府決定誰可以參與這些新聞內容協定,更重要的是決定從免費服務中獲價值的一方可以取得多少報酬。

對於Facebook的決定,澳洲財長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18日稱,自己剛與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有具建設的通話,雙方同意繼續透過對話,嘗試尋找前進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