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加法院判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引渡聆訊將繼續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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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5月27日宣判,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一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引渡聆訊將繼續。不過,一般相信孟晚舟律師團隊會提出上訴,阻止她被引渡到美國。

孟晚舟引渡案:孟晚舟目前仍在加拿大住所中軟禁,必須在腳配戴追縱器。圖攝於2019年9月,孟晚舟在溫哥華家門前。(Reuters)

法官在23頁的判詞指,引渡案所要求的雙重犯罪要素適合今次案件,美國制裁對雙重犯罪影響的分析及背景已被充分考慮。

在判決前,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稱該國司法獨立,故政府毋須就結果解釋或道歉。

加拿大電視公司新聞網 (CTV)報道指,相信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會以孟晚舟案被政治介入,及她在溫哥華機場被捕時,遭警方侵犯權利中的入手。孟晚舟在被捕不久後,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曾表示如果若美國能與中國達成更好的貿易協議,他會考慮介入案件。

報道引述法律專家指出,最終案件可能會搬到加拿大最高法院解決,連同庭審等程序,整個案件可能需時數年。

中加兩國關係緊張

孟晚舟2018年12月在過境溫哥華機場期間,加拿大應美方要求將其拘捕。美方以孟晚舟涉嫌違反美國出口管制,以假帳資料掩護,向伊朗出售科技為由,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

中方及後拘捕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並堅持加國必須釋放孟晚舟,中加兩國關係因此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