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無國界】記者放蛇 大馬男丁親述套丁:你早啲嚟買丁就靚!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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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香港居留權,卻可享有香港房屋福利?《香港01》記者遠赴馬來西亞,揭露非一般套丁個案。
記者以香港發展商代表身份,暗訪3名在香港屯門建丁屋的男丁,全部直認已出售丁權。三個男丁都年屆花甲,他們透露父親或祖父來自香港新界,雖然自己在大馬土生土長,沒有香港身份證及居留權,但仍獲香港同鄉安排賣丁。
他們更透露海外賣丁極有組織,有香港律師直飛吉隆坡處理文件,更有廿名男丁同團到港申請丁屋。涉事大馬男丁曾授權現任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借錢建丁屋。劉業強回覆查詢,表示沒有回應。
無身份證的海外男丁,享受香港的房屋福利,難道丁屋政策可超越國界?
記者:陳潤南 攝影:岑卓熹 馬來西亞直擊

個案一
姓名:陳觀X 年齡:70歲 
地點:雪蘭莪州吉粦 出生地:馬來西亞,第二代華人移民

大馬男丁陳觀X,他向假裝成香港發展商的記者,說家族男丁丁權已「賣晒啦。」(岑卓熹攝)

「未出世已經嚟咗。我老豆走咗十幾廿年。」

從吉隆坡駕車約一個半小時,記者到了大馬雪蘭莪州吉粦一條偏遠的華人新村,找到了老華人陳觀X。記者與他相約在村內一間露天小茶室見面,今年70歲的他駕小電單車到來。假裝成香港發展商的記者,說想收買馬來西亞丁權,他劈頭一句便說:「賣晒啦。」陳透露,自己家族六個男丁的丁權,早就在七至八年前就賣給了代表發展商的香港遠房親戚。

【專頁】丁權無國界 大馬男無居港權竟有丁權 劉業強家族涉套丁

圖中為大馬男丁陳觀X所居住的華人新村。歷史上許多華人新村為英殖政府於約60年代用作區隔華人及馬來西亞共產黨所用。(岑卓熹攝)
圖為屯門掃管笏村的涉嫌套丁屋苑,香港男丁與大馬男丁分佈圖。(香港01)

赴港機票住宿 由「公司畀」

陳觀X表示,已去世十多年的父親來自屯門掃管笏村,自己在大馬出生,並無香港身份證。他說在香港的遠房親戚陳友X接觸他們,表示有發展商可以向每名男丁,以10萬元港幣買入丁權。相比之下,現時鄉郊的華人新村平房才賣約30萬馬幣一間(即約57.1萬港幣)。

他當時一口答應。之後香港發展商律師親身由香港飛到吉隆坡,其後由對方安排陳兩次到香港辦理手續,到港的機票及住宿支出,都是由「公司畀」。當時香港地政處官員並無詢問陳的身份,他只向對方出示了馬來西亞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族譜及村長證明,便申請到丁屋。

陳不是個別例子。像他一樣祖父輩來自香港,在大馬土生土長卻擁有丁權,並已賣給香港親戚的男丁,記者在大馬已經接觸到3個,他們都透露整個家族已賣出數個至數十個丁權不等。他們的丁權,在屯門掃管笏已經建成了一個價值5億元的屋苑。

劉皇發、劉業強父子捲掃管笏村套丁發展屋苑簡介圖。(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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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二
姓名:李X強 年齡:65歲
地點:雪蘭莪州新古毛 出生地:馬來西亞,第二代華人移民

圖為大馬男丁李X強及其妻,二人有兩個兒子,一家三男都已售出丁權。(岑卓熹攝)

「你要更多丁費?自己過來建屋!」

離陳氏不足一個小時的車程,在雪蘭莪州新古毛鄉郊的另一華人村,記者找到65歲的男丁李X強,上門時只得他和老妻在家。

李氏一家住在平房,家具不多,十分樸素。提到丁權,他們說兩個在吉隆坡工作的兒子,早在十多年前,以九萬港元一個丁權的價格賣出,三年前更曾收過香港稅局的報稅單,但她說未有理會報稅單。李X強說自己三兄弟都已經將丁權出售。

李太太表示,到香港申請丁屋時,發展商只安排一晚住宿,其餘日子住在香港親戚家中。(岑卓熹攝)

香港叔仔主動幫手登記族譜

李說父親年輕時從香港來馬來西亞,自己在馬來西亞土生土長,他和兩個兒子都沒有香港身份證。香港的叔仔早就主動幫他們登記入族譜,之後就侍機將丁權賣給發展商。當時叔仔、發展商代表亦有到吉隆坡,在馬來西亞亦有當地律師處理。

李太太說當時律師曾私下跟他們說丁費過少,於是他們一家向發展商反映,不料對方竟反駁:「佢話『得,你要仲多係咪?自己過嚟起,自己過來賣(丁屋)。』」她回想便覺氣憤又無奈:「我哋有乜可能自己過嚟起、過嚟賣? 我哋根本無窿路,我哋唔識唔熟啦。」她更說當時到港,發展商亦只提供了一晚酒店住宿,之後要寄住在叔仔家中。

三名大馬男丁大談賣丁流程,詳情請留意專題影片及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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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三
姓名:李X洪 年齡:58歲
地點:吉隆坡 出生地:馬來西亞(第三代華人移民)

「你哋早啲嚟(買丁)就靚!」

另一位住在吉隆坡中產排屋的李X洪,記者到訪時他正在花園洗車,原本不太想跟陌生來客聊天,但聽到記者自稱是來自香港發展商,李X洪才願意淺談。

他自稱自己家族已經賣出30個丁,上次賣丁已是六至七年前,10萬元一個丁權。他說,老父當年只賣十萬元並不明智,說得性起更加插大馬當地粵語粗話。他是第三代香港移民,爺爺以前是香港人,他自己在大馬土生土長,同樣一家都沒有身份證。他說現時有「自己人」肯出價15萬元買丁,甚至有人出價20萬元,更有介紹費,每介紹一個男丁可得1萬元。

李X洪居住的華人社區,屬當地中產水平。(岑卓熹攝)

對於丁權買賣,李是受訪者之中,對套丁市況及程序最清晰,亦對「生意」十分雀躍,他向假裝發展商的記者稱:「你哋早啲嚟就靚(大馬粵語,即「好」)。淨係呢度都六個(男丁)。我細佬又三個(男丁)。」

丁屋賣不出 六年後方可取尾數6萬元

他說賣丁一般第一步是於當地簽文件,之後先取1萬元至2萬元,之後到香港完成申建丁屋手續就再取約2至4萬,然後到丁屋賣出後,就再取尾數,如果賣不出,六年後就會再取尾數約6萬元。他說當地有「拿督律師」為他們辦手續,跟他們簽署文件,之後又會有香港律師來大馬為他們辦手續。

他憶述當時去香港辦手續,一整批有20個大馬男丁到港,人數多得要分兩批去申請。當時飛機票及住宿都由發展商負責,一共去了三日兩夜。他說當時到港申請丁牌時,見到負責審批丁牌的香港地政官,他形容對方「都無乜問」:「(地政官)問你邊度,掃管笏,之後話阿爺係度(香港)出世,就搞掂。」談到尾段,扮成發展商的記者懇求對方介紹未賣丁權的男丁,剛好他十多歲的兒子回家,他說:「呢個仲有兩三年先賣得。」

大律師何旳匡表示,一般套丁手法都是發展商將私人土地,轉名予男丁,之後再由發展商安排男丁申請丁牌,並向政府虛假聲稱男丁為土地實權持有人。到發展商建好丁屋,取得滿意紙,再代表男丁將丁屋賣出。何認為《香港01》的調查發現,屬類近操作,須要由執法部門調查後才可確定是否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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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小資料
由於丁屋現時一幢市價約1400萬元,但建築成本一般只須約120多萬元,因此吸引很多發展商建丁屋屋苑牟利。他們會先購入土地,再將土地以象徵價格,賣予原居民男丁,然後男丁向政府申請建丁屋,但實際操作權在發展商手上,建成後便賣給其他買家賺錢。整個程序俗稱「套丁」 。由於利錢極豐,一個丁屋屋苑往往已可帶來億元收入。

回顧丁權重要歷史發展。(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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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發、劉業強父子捲掃管笏村套丁發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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