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平安大樓大維修惹爭議 法團將換屆 關注組望勝選監督工程

撰文:鄧栢良
出版:更新:

油麻地平安大樓去年底因大維修工程引發爭議,有業主指大會通過揀選的工程公司及其3000萬元維修方案,相比市建局獨立顧問估價高出18.23%,當中有逾千萬元費用屬選擇性項目(即非必要項目)。5%業主不滿結果,於是聯署要求再開大會推翻決定,惟第二次大會投票卻因票數不足失敗,不過會上議決剔除部分選擇性項目,工程費減至2700萬元。其後有關注組欲再開大會推翻決定,惟法團已經與承建商簽約,3月份工程正式展開。關注組認為現時「米已成炊」,如違約要賠償,只會得不償失。但本周五(17日)法團管理委員會即將換屆,關注組有意參選並希望贏得委員席位,繼續監督整個工程進行。

油麻地平安大樓正在大維修,惟工程費用曾惹爭議。(林澤鋒攝)

樓齡64年的平安大樓,去年準備大廈維修事宜及為工程招標,最終有逾30間公司入標,價錢介乎2200萬至4900萬元。直至去年12月28日,法團舉行業主大會,商討大廈維修工程事宜,以及面見及揀選承建商。而法團聘請的工程顧問公司則揀選三間入標價介乎3000萬至3100萬元的承建商到場為業主講解。當日市建局也派員解釋資助計劃及申請事宜。

當日有業主要求顧問公司解釋揀選三間承建商的準則,並質問為何不揀選最低投標價的公司。顧問公司表示,是以中間價挑選承建商,又指落標最低的5間承建商曾有訴訟紀錄。最終業主在大會上投票揀選其中一間標價3000萬元的承建商。

去年12月28日,法團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及揀選承建商。

「平安大樓維修關注組」成員江小姐認為,以中間價為準則揀選承建商的說法不合理,並指如有承建商以1億元入標,若以中間價揀選,大廈很可能要挑選5000萬元的工程。

江小姐指,有業主不滿投標結果,傾向揀選較便宜的承建商,又質疑3000萬元的工程費中,有約1200萬元屬選擇性項目(即非必要項目),包括更換食水喉、大堂裝修及14個天井維修等工程。然而食水喉更換不夠20年,根本沒必要再更換。「平安大樓維修關注組」遂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希望推翻12月份的大維修議決,以及反對法團與承建商簽約。

江小姐指,有業主不滿投標結果,傾向揀選較便宜的承建商。(香港01記者攝)

今年2月6日,法團應業主要求,再次召開大會商討大維修事宜,會上業主議決剔除選擇性項目中「更換食水喉」一項,令總工程費減少約230萬元。至於推翻12月份揀選承建商的議決,卻以7票之差失敗。該次大會上,市建局代表曾提及,法團揀選的承建商標價較市建局獨立顧問估價高出18.23%。

「平安大樓維修關注組」遂再次收集5%業主簽名,並於大會翌日(2月7日)致電及Whatsapp通知法團主席,表示打算再開第三次大會,要求主席切勿與承建商簽約。惟當日多番聯絡主席無果。直到2月尾,業主發現承建商在大廈張貼通告,指將於3月初開工及舉行拜神儀式,始知法團已與承建商簽約。

江小姐表示已多番知會主席想召開第三次大會,故與承建商簽約一事理應等待第三次大會後再處理,不明主席為何急於簽約。而法團於3月底發通告向業主解釋,議決經兩次大會通過,才與承建商簽約,做法合情合理;又指大廈十多年前曾選用以最低價落標的承建商,惟當時業主反映質素較差,故才另選其他承建商。現時維修費總額約2700萬元,扣除大廈管理費戶口撥出的200萬元補貼,即360戶攤分2500萬元,自住業主如獲資助,每戶只需付2萬至3萬元。

江小姐坦言,既然法團已經與承建商簽約,現階段再強行推翻結果,可能要違約賠償,只會得不償失,故關注組打算於5月17日的法團換屆選舉中派出至少9人參選,希望能贏得委員席位,屆時將會繼續監督整個維修工程。

《香港01》就事件向法團主席查詢,正等候回覆。至於曾擔任平安大樓法團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世榮,均有出席去年12月份及今年2月份的大會,他指是受業主所託,擔任法團委員一層監察大廈管理,他指過去兩次大會均沒有就維修方案投票,交予居民討論及決定。對於大會通過的維修方案比市建局獨立顧問估價高出18.23%,他認為不能只看價錢,要貨比三家及綜合評估各因素,例如承建商是否有不良紀錄、過往工程表現、有沒有法律訴訟等。李世榮指,日後政府應考慮修訂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加重政府監管的比例;亦希望居民多參與及討論屋苑事務,減少誤會。李世榮續指,因公務繁忙,早前已辭任平安大樓法團委員一職。

市建局:會按獨立專業顧問估價作依據,審批維修津貼之申請

市建局回覆指,平安大樓法團已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計劃,局方亦於2020年5月11日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就法團工程合約標價較獨立專業顧問的估價高逾18%的事宜,市建局已書面提醒法團在揀選承建商時,除標價外亦須考慮不同因素,法團應再詳細了解其委聘的顧問於回標分析中對承建商之標價評審;市建局並建議法團將有關信件張貼於大堂當眼處,供大廈業主參考,有關建議獲法團接納並貼出信件。

市建局指,該法團於2024年2月與承建商簽署工程合約,而法團並沒有將草擬的工程合約提交市建局。市建局表示,無權干預業主及法團的最終選擇;然而若最終工程合約的金額高於獨立專業顧問的估算,市建局會根據獨立專業顧問的估價作為依據,審批有關維修津貼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