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硫化氫奪命工傷|06年同地點有同類意外 2工人吸沼氣葬毒井

撰文: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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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源禾遊樂場發生奪命工業意外,26歲姓郭及34歲姓李男工人暈倒沙井內,送院後不治。翻查資料,源禾遊樂場在2006年8月亦曾發生過同類型的工業意外,造成兩名男工人死亡,當年其中一人進入污水渠工作時,吸入沼氣昏迷,另一人爬入拯救時亦吸入沼氣,結果雙雙昏倒渠內。數小時後同事發現失蹤,四處尋找,始驚揭意外,兩人送院搶救,最終均告不治。

沙田源禾遊樂場渠務奪命工傷,造成2名工人死亡。2006年同一地點發生同類意外,當年亦有2名工人吸沼氣葬毒井。(翁鈺輝攝)

2006年8月1日,源禾路體育館對開有污水渠淤塞爆裂,導致大量污水流入該污水渠地盤,兩名46歲的死者黃強及張樹雄,夥同另一名姓葉同事到場通宵維修。3人到達源禾路體育館與賽馬會泳池之間的抽水站,打算經沙井進入污水渠進行搶修時,發現水深太高無法進入,黃、張兩人遂轉到附近的源禾遊樂場,揭開沙井蓋計劃進入污水渠。按工作安排 ,只須其中一人進入污水渠,另一人則在井口接應,葉則留在原來位置監察水位。

至清晨時分,葉打算致電黃、張兩人惟無人接聽,以為兩人往吃早餐,故獨自到附近吃早餐。惟飽餐後返回遊樂場,仍不見兩人蹤影,遂向負責人報告,四處尋找。至早上9時許,葉到達源禾遊樂場的沙井,探頭望向沙井底時,驚見黃強昏迷倒臥於污水渠內,大驚報警求助。

消防接報到場,用儀器發現渠內積存大量有毒氣體,遂穿上全副裝備及帶備氧氣樽進入渠內拯救期間,亦發現張樹雄昏迷倒臥污水中,兩人送院後證實死亡。警方調查相信,張進入污水渠內關閉充氣水閘時,懷疑吸入沼氣昏迷,黃強發現張出事後,疑奮不顧身進內拯救,惟亦吸入沼氣昏迷,釀成悲劇。

事後渠務署就意外展開調查,發現總承建商「順源建築有限公司」觸犯多項嚴重錯誤。署方指,總承建商違約外判,該公司向渠務署報稱只聘請二判,實際上二判亦聘請三判,而在許可工地外施工,而沒有通知渠務署,亦屬違例。

署方又表示,總承建商在事件中,沒有做好足夠措施保障工人安全,而根據渠務署發出的工作令,承建商只需要在源禾路及火炭路交界的一段路面,以開坑的方法修復一段約長兩米、直徑675毫米之破損污水渠,而不用進入密閉空間工作,但承建商在事前未有就其更改施工方法及需要進入肇事沙井一事通知渠務署。

當局其後將次承建商華駿工程有限公司逐離工地,要求總承建商就改善現行的風險評估程序提交報告,及要求其他工程的總承建商提交分判的詳情及管理的細節,以便有效監管。

意外後,其中一名工人的親屬入稟區域法院,向工程公司索償。死因庭亦就事件展開聆訊,解剖報告指,兩人進入沙井後,曾吸入有毒氣體硫化氫後昏迷,然後在沙井內溺斃,庭上透露,工程公司涉嫌違反指引,將工程判至三判以外的公司,渠務署亦對工人落沙井並不知情。但外判公司指出,截水工程獲渠務署同意,但截水工程地點被改變,負責公司東主自行在數百米以外沙井進行工程。

救護員為其中一名昏迷傷者進行心外壓。(李家傑攝)
救護員為其中一名昏迷傷者進行心外壓。(李家傑攝)

至於今次意外,警方表示,4名男事主分別姓郭(26歲)、姓李(34歲)、姓黃(23歲)及姓葉(35歲)。警方於昨日(22日)晚上11時59分,接獲事主的同事報案,指姓郭及姓李兩名男事主,在沙田源禾路16號源禾遊樂場一沙井內懷疑暈倒。救援人員接報到場,發現郭及李兩人倒臥在約4米深的沙井內。經初步調查,相信4名事主在上址一沙井進行工程期間,吸入硫化氫並感不適,郭及李其後暈倒,黃及葉則自行爬出沙井。消防其後將郭李兩人救出,昏迷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其後被證實死亡,死因有待驗屍後確認。黃葉兩人則清醒,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案件列作「工業意外」處理。

渠務署署長莫永昌表示,兩名死者由負責沙田區維修及建造工程定期合約的分判商所聘用,4名工人於沙田源禾遊樂場進行污水渠清洗工程,按擬定的工作程序,工人會從沙井外引入高壓水喉進行清洗,而無需進入沙井內工作。

渠務署正在調查肇事的原因,同時正全力配合勞工處及警方調查。本署一向非常注重工地安全,嚴格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遵守相關的安全指引,並於意外發生後已即時要求該承建商及分判商停止有關工作及進行安全檢查,亦已立刻暫停本署轄下所有同類工程,至署方確認所有同類工程的承建商和工作人員已採取所需措施確保工地安全。

其中一名受傷工人清醒由救援人員陪同送院。(李家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