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何桂藍指民主派取35+是奇蹟 中央想一勞永逸是取消選舉
民主派初選案續審,有「立場姐姐」之稱的被告何桂藍,今午(18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供,她認為時任中聯辦主席駱惠寧,並不太理解香港的立法會制度,誤以為取得否決權便等於奪取了管治權,她指議員的職能最多只能建議,是無阻政府推行政策的。
何又認為,中央不會容許民主派在立法會得過半議席,然而在2019及2020年的「民氣」下,民主派取「35+」並非無可能。但她認為若中央認為民主派有機會取34席:「都一定會做嘢。」而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取消選舉。
代表何桂藍律師以《香港01》2020年3月25日刊出,題為【基本法30年】譚耀宗:倘泛民議會過半觸發憲政危機 中央勢出手的專訪報道作提問,並指文中有提到: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早前閉門會見建制派時指,民主派爭取議會過半是企圖「奪取管治權」。譚耀宗認同有關說法,質疑反對派一旦贏得議會控制權,會另搞一套,「不搞一國兩制,不按《基本法》辦事」,對特區政府管治造成嚴重衝擊。
取得否決權不等同奪取管治權
何稱她看後的觀感認為,駱惠寧對香港的立法會制度並不熟悉,對譚耀宗表示認同更覺「匪夷所思」,因為單是立法會過半議席,只是有否決權,若要提出新議案,過半是不夠的,若因為可取得否決權,就認為是奪取管治權,這說法是解不通的。
舉觀塘音樂噴泉為例
何繼而解播,除非地區議席和功能組別都可取得過半議席,否則根本不能影響政府任何的議案,最多是否決該議案。她又舉觀塘的音樂噴泉為例,指區內有好多人反對,當時連建制派亦難以支持,議案曾在財委會被否決。然而根據財委會的權力,議員只可作出建議,政府最終稍作修改,再交到財委會,財委會最終亦通過議案,但噴泉落成後不久便出現損壞。何形容:「當政府要敗事,立法會都阻佢唔到。」。
不同意攬炒是宿命
何又提到戴耀廷於2020年4月發表的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她不同意該標題使用了「宿命」,因這詞令人覺得事件一定會發生,又指香港人不一定會反抗,但反抗是香港人的選擇。
若民主派在立會過半屬奇蹟
就「十步」中的第二步:「因兩辦干預及DQ(取消參選資格),刺激更多港人投票支持民主派及配合策略投票,使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或以上」。何認為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將非常困難,更形容是奇蹟,但並非沒有可能。惟她指,若中央政府容許人民揀選的議員,即民主派在立會取得過半,就不需設立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
一勞永逸的方法是取消選舉
法官李運騰問,何是否認為「35+」不切實際?何說,若中共不採用《基本法》以外的方法,以2019、2020年的「民氣」,民主派是可以取得「35+」。但她認為,中共若判斷民主派有可能取得34席:「都一定會做嘢。」即使民主派的Plan B和Plan C遭取消資格,若香港人繼續支持,民主派仍有望取得議會過半,因此她認為:「一勞永逸的方法,係取消個選舉。」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