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憂否決財案引DQ  戴耀廷指基本法賦權 鍾錦麟:拗唔過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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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其中16名不認罪被告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認罪被告鍾錦麟下午接受辯方盤問。對於鍾曾向戴耀廷表達對於否決財案會引致DQ的憂慮,戴稱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啩?」鍾對這個回應「疑中留情」,因他相信有鑑於2019年社運,中央不會不為所動,但他當時只關注有否違法,「拗唔過戴耀廷」,所以相信了對方說法。

案發時為民主動力副召集人的鍾錦麟,在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下,指民動曾在2016年嘗試就立法會選舉協調,但最後因為沒有妥善協調而未成功,當年戴曾發起「雷動計劃」,目標是讓民主派取得立會大多數議席,不過相對而言,2020年初選的目標更明確及規模較大。

鍾錦麟作供時指,何桂藍(圖)在首場新東協調會議自我介紹時,指他人會叫她「立場姐姐」。何在犯人欄謂:「冇!肯定冇!」,遭法官警告。(資料圖片)

有關首場新東協調會議,鍾同意辯方指會上氣氛平和,只就「採用初選抑或棄選方案」以及「目標議席」兩項議題作討論,沒有提及否決財案。而他遲了15至30分鐘,到場時戴叫其他參選者自我介紹,相信會議剛剛開始。被問到何在會上有否發言,鍾指記得她「介紹過自己係立場姐姐囉。」犯人欄內,何隨即語帶激動表示:「我肯定冇!」鍾澄清:「佢嘗試話人哋聲稱我係立場姐姐。」何再說:「冇!肯定冇!」法官陳慶偉警告,何勿在犯人欄大叫。

鍾錦麟擔心參選人會被DQ 解釋因建制媒體報導 認為某程度上反映中央想法

另在該協調會議後,鍾曾私下向戴表達參選人會被DQ的憂慮,鍾解釋他是因為看到建制媒體報導,才會有這個想法。法官陳慶偉指,傳媒會散播各種資訊,部分或涉及虛假訊息。鍾表示:「但不幸地都會成真......所以係有呢個擔憂。」他並解釋,相信建制媒體報導某程度上反映了中央想法,尤其是在2019年社運的背景下,中央的對港政策不會不為所動,所以「覺得係有呢個風險,要謹慎處理。」

就鍾錦麟對否決財案會引致DQ的憂慮,戴耀廷(圖)回應指會講明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鍾庭上指,從表面來看,基本法的確賦予立會審批撥款的權力,「我拗唔過戴耀廷。」(資料圖片)

鍾續指,他對戴表示「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啩」的說法「疑中留情」,因他相信中央會有「組合拳」,「千頭萬緒唔清楚乜嘢會觸發大規模調整對港政策,所以拆彈一樣得一樣。」法官李運騰質疑,鍾擔心參選人被DQ,但戴只以一句反問句回答,這樣便已釋出鍾的疑慮?鍾稱他當時相信了戴的說法,因為從表面來看,基本法的確賦予立會審批撥款的權力,「我拗唔過戴耀廷。」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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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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