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梓華稱曾向黎稱覺驚想退 但被黎說服繼續做違法事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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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7日)踏入第71天,陳梓華作供步入尾聲,指2020年6月《國安法》實施前,他曾向黎表示:「我係驚、我係想退。」但被黎說服,所以決定繼續做違法的事,後來亦稱要做「留守的最後一人」,希望「送咗李宇軒走咗先。」及至《國安法》後,他加入重光團隊的「美國線」,已沒再考慮其他人想法,坦言:「因為我已經犯咗法喇。」

陳梓華完成作供,控方下午將傳召前壹傳媒財務總監周達權作供。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曾接受霍士財經台訪問。(FOX Business)

從網友得知黎推出訪談節目

陳梓華昨日提到,他曾於2020年7月《國安法》實施後,在Telegram(TG)訊息上看過有關黎智英呼籲制裁的內容連結,但他沒點進連結。陳今在辯方追問下解釋,他當時在TG文宣群組看到有人轉發該連結,並附一段概括文字,他相信連結可連至《蘋果日報》有關黎的訪談。辯方質疑,陳若沒點進連結,如何知道連結關於黎的訪談?陳解釋稱,當時曾獲一名替《蘋果》從事翻譯工作的網友告知,黎將於7月推出訪談節目,但他不知道黎在該節目中擔任主持抑或受訪者。

曾在Youtube看過黎的受訪短片

法官李運騰問,陳如何知道該連結是黎要推出的節目?陳指當時黎「零零舍舍有個節目」,會與不同嘉賓對談,坊間亦有許多人討論,故他便聯繫了兩者,又稱他曾於《國安法》後,在YouTube上看過黎受訪的短片。辯方遂追問,陳能否辨認到至少一則講述黎在《國安法》後仍倡議制裁的文章或短片?陳回答說:「呢個做唔到。」因為他已不能記起。法官杜麗冰後來問及YouTube片內容,陳憶述片中黎說:「佢冇嘢驚,佢有使命感,會繼續做自己覺得啱嘅嘢。」

從Mark Simon口中得知黎獲美國組織協助

此外,陳昨供稱黎在《國安法》後推動《香港安全港》法案,並邀約外國政經界名人、智庫等做訪問,當時黎在美國找翻譯員,陳認識其中一人,所以得知此事。陳今澄清,他於2020年6月與黎在壹傳媒大樓見面時,黎稱會在美國「睇下幫唔幫到啲年青人」, 及後Mark Simon告訴他,黎獲美國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協助,爭取推動《香港安全港》;至於充當翻譯員的人告訴他,黎邀請外國政經界名人、智庫等做訪問,但他沒有參與節目,亦對節目內容不知情。

陳梓華稱曾向黎智英稱驚並想退,卻被黎說服繼續做違法事。(資料圖片)

曾向黎稱想退但被黎說服繼續做

陳早前被問及,是否打算《國安法》生效後,仍有意做違法的事;他當時回應指,要視乎身邊的人,若黎智英、李宇軒等人仍在為香港「努力緊」,他會繼續做,而他知道黎仍「努力緊」。辯方追問,陳當時是否因為覺得黎在做違法的事,所以決定違反《國安法》?陳解釋這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以他個人來說:「因為我係六月去見黎智英嘅時候,我都講過我係驚,我係想退,但係我比佢說服咗,所以之後都會繼續做。」後來亦稱要做「last man standing(留守最後一人)」,希望:「送咗李宇軒走咗先。」

國安法後加入美國線

辯方指陳與黎的會面是在《國安法》生效前,問陳在法例實施後,是否仍有考慮其他人的取態?陳指他於法例生效後,加入重光團隊的「美國線」,但因為「國際線」需要時間經營,故他當時已沒再考慮其他人想法,直言:「因為我已經犯咗法喇。」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