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禁拍】戶外圖書館美景 有得睇冇得影
近年,大眾開始關注在公共空間攝影的權利。尖沙咀1881 Heritage曾因禁止公眾在商場拍照而引起非議,及後2012年D&G禁止市民在門外拍照,市民群起示威抗議,最後以D&G道歉作結。除了商業機構外,公共設施的禁拍文化亦日益嚴重。近日有網民表示,在天水圍屏山圖書館僅拿出手機即被制止,登上圖書館天台拍攝街外風景亦被阻止。然而,政府的執法依據《圖書館規例》,並沒有禁止拍攝,僅禁止「菲林曝光」,過時的法例和管理,網民形容處身圖書館如同犯人一般「被監視」。
閉路電視包圍圖書館
屏山圖書館位於天水圍文化康樂大樓,其規模僅次於中央圖書館,亦是首個設有室外閱讀區的圖書館,其建築設計更曾獲海外殊榮。然而,其管理引起市民爭議,有指館內太多禁止攝影的告示及保安員監管過於嚴密,質疑康文署為方便管理而禁止攝影。
從地鐵站連接至圖書館1樓入口,服務台貼有白底紅字的「請勿攝影」告示。在升降機前,又有一個標誌提醒,攝影是不被許可的行為。來到6樓的綠化平台,飽覽屏山景色,才發現提示如影子一樣附在玻璃上。即使拿出相機,仍未有所動作,樓下的保安員已透過玻璃盯着你,即使收起相機,她仍動也不動地與你對望。
為甚麼連圖書館外的風景都不可以拍下呢?保安員指圖書館的平台屬於康文署管理範圍,因此不論使用手機或相機都不可以攝影。問及會否許多人到平台拍照,他指周圍都有「不可攝影」的告示提醒,而且平台有幾台閉路電視,「做乜嘢下面都會有人睇住」,所以很少人會前來拍照。
鄧達智︰圖書館不必完全禁止拍照
屏山原居民鄧達智認為,「屏山文化康樂大樓設計別樹一幟,外觀漂亮,絕對可以成為旅遊景點」,又認為圖書館不必完全禁止公眾拍照,可限制人數申請,或者設立咖啡室,讓市民拍照、飲食及休息。
有網民認為在圖書館應該專心閱讀,要守規矩,並憂慮一旦開放拍攝權,會影響其他讀者。其實,海外不少地方的圖書館均開放公眾攝影權。根據台灣高雄市立圖書館網站,個人留念的攝影不必事先申請,惟拍攝之照片不可營利及侵權,過程亦不可騷擾或拍攝到其他讀者。
本報詢問康文署對圖書館的攝影規限會否修改或放寬,該署未有回應。現時,公眾欲申請在圖書館進行拍攝,只可以電影公司名義向電影服務統籌科遞交場地申請表,首4小時收費$6,070,其後每小時$1,400,以及其相等於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另外,申請者亦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
香港禁拍爭議事件簿
香港曾有不少禁拍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在事件曝光後,管理者其後往往放寬對攝影的限制。公共空間的拍攝權是否發聲才能擁有?
南蓮園池
南蓮園池於06年開放,曾因管理過嚴而備受批評,例如不許拍照、寫生等。直至2008年,園方開放予遊人拍攝,但規則建議遊人請勿穿著畢業袍、婚紗等服飾,以免影響其他遊客。
尖沙咀D&G
2012年初,D&G阻止市民在門外拍照,導致市民發起抵制及示威。最後D&G位於意大利的總部發出道歉聲明。
1881 Heritage
2009年,曾有市民到1881 Heritage古蹟酒店拍照被喝止,質疑法定古蹟被企業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