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通過媒體議價法案 強制數碼平台就新聞付費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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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眾議院2月25日通過經政府修訂的媒體議價準則議案,成為全球首個國家立法強制科技平台就新聞內容向本地出版商付費。議案前一日已經獲參議院通過,意味即將正式生效。

澳洲國庫部長弗賴登伯格(Josh Frydenberg)發表聲明指,新法例將確保新聞媒體就他們製作的內容得到公平報酬,並形容議案是重要的微觀經濟改革,吸引了全球的目光注視澳洲的國會。

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西姆斯(Rod Sims)表示,有信心即使議案經過修訂,仍然能夠削弱數碼平台的市場力量。他向澳洲廣播公司指,「Google和Facebook需要媒體但他們不需要任何特定公司,意味媒體公司不能與Facebook或Google洽談商業協議。」

圖為2018年3月29日,美國紐約時報廣場的屏幕顯示Facebook的標誌。(美聯社)

議案通過前,Google曾揚言撤出澳洲,但後來放軟立場,與幾間媒體公司達成價值達數以百萬計美元的協議,包括新聞集團(News Corp)和九號台娛樂公司(Nine Entertainment Co)。

Facebook也曾強烈反對議案,並於上周斷然封鎖平台所有新聞內容以及多個州政府和緊急部門帳號。後來政府同意修改法案,公司表示將恢復澳洲平台的新聞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