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信官員有氣量接受批評 林定國:你話我蠢過豬,唔通真係咩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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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後,社會有聲音關注批評政府也被視為煽動,曾發表「小紅書治港」言論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更一度將Facebook專頁下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歡迎市民批評政府,才可令社會進步,「做人呢啲量度,我無咩所謂,你話我蠢過隻豬,唔通我真係蠢過隻豬咩,唔會㗎嘛」,稱絕對相信所有官員都有氣量,盡可能讓人有暢所欲言感覺,才是香港寶貴之處。

林定國今天(12日)在電台節目上說,法例並沒禁止市民批評政府或者官員,只是禁止煽動推翻特區政府政權,呼籲社會不要混為一談。(商台相片)

煽動意圖罪擴闊範圍 禁止引起「特區的人」憎恨

23條立法的煽動意圖罪訂明,將煽動對象由香港居民,擴展至「中國公民」、「特區的人」,並列出多項引起憎恨、藐視或離叛的制度或機構,當中包括國家根本制度、國家機構、中央駐港機構、特區憲制秩序、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條文表明,在法律程序中,「無需證明煽惑擾亂公共秩序或煽惑暴力的意圖」。

林定國說,網上有大量批評政府或者個人的訊息,不應該禁止,反而要歡迎聽取不同意見。(商台相片)
你話我蠢過隻豬,唔通我真係蠢過隻豬咩,唔會㗎嘛,對我嚟講無所謂喎,當然我唔希望人咁講啦係咪,唔會有(煽動)呢個問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林定國:法例沒禁止批評政府 做人有量度歡迎不同意見

煽動罪一向被指定義不清,甚至有聲音關注不能批評政府。林定國今天(12日)在電台節目上說,法例並沒禁止市民批評政府或者官員,只是禁止煽動推翻特區政府政權,呼籲社會不要混為一談。他形容,網上有大量批評政府或者個人的訊息,不應該禁止,反而要歡迎聽取不同意見,「集思廣益真係需要喎,先可以令社會進步,你話個人有啲唔客氣說話,做人呢啲量度,我無咩所謂,你話我蠢過隻豬,唔通我真係蠢過隻豬咩,唔會㗎嘛。」

林定國說,是否涉及煽動屬客觀問題,並非主觀問題,形容用常理邏輯也會界定說話的目的是甚麼。(商台相片)
如果你嗰句說話真係推動犯法事情,唔會因為你話「其實我個心唔係咁諗」,咁又會信你咩?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評論文章附免責聲明 林定國:如涉犯法事 咁又會信你咩?

對於有報章會在評論文章附上免責聲明,稱「提出批評旨在指出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憎恨」。林定國說,是否涉及煽動屬客觀問題,並非主觀問題,形容用常理邏輯也會界定說話的目的是甚麼,「阿媽鬧個仔打個仔,佢唔係真係想虐待佢㗎嘛,鬧佢唔係真係想趕佢出街,有時候講『生嚿叉燒好過生你』,佢係好痛心,希望你做得好啲,無問題」

他又說,除非涉及極端言論,或利用《願榮光歸香港》,才令人質疑是否純粹批評政府,呼籲社會不要上綱上線。

林定國說,香港需要更多不同聲音,才能讓人有希望。(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要了解敵人點講你,有啲可能有道理呢,有啲可能好唔順氣嘅,可能十句有九句都係錯,不過都有一句可能有啲道理,我哋自己都要反思下,做人一定要有反思能力,先會愈做愈好,呢個係自己氣量。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林定國:絕對相信所有官員都有氣量

林定國說,香港需要更多不同聲音,「香港俾到人有希望,俾到人覺得係一個開心嘅地方,就係要盡可能俾人有暢所欲言嘅感覺,我諗呢個係香港好寶貴,亦都係我、包括特區政府都好,一個好堅持嘅原則」。他說,做人一定要有反思能力,接受別人意見,才會愈做愈好,形容這是他自己的氣量,和有自我進步的勇氣表現。

對於主持說希望每一個特區政府官員都有此氣量,林定國說:「我絕對相信所有同事都有能力同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