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立法過程嚴謹執行 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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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完成,政府解說工作持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與不同界別就條例解說,他稱在會面時指出,立法過程嚴謹,在判斷一條法例是否足夠清晰時,要整體考慮構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顧及這些定罪元素之間的關連及關係,而非抽出個別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個罪行含糊。他指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答辯理由。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上說,近日分別出席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舉辦的午餐會,以及廠商會會董晚宴,與不同界別就條例進行持續解說及交流工作,會面時提到,條例立法過程嚴謹,政府認真回應議員質詢,亦適當地提出修正案,回應持份者的意見。

他指加入措施保障「無辜第三者」(innocent third party),免受疑犯或潛逃人士的行為影響;以及條例的執行設有制度上的保障,杜絕濫用的情況,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才能進行檢控。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審理,終審權也是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