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未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面臨最高 2 年徒刑

撰文:Techub News
出版:更新:

Techub News 消息,據 Ab Media 報道,台灣近日通過一項名為《打詐新四法》的新法規,旨在進一步加強對詐騙行為的打擊,並嚴格規範洗錢防制措施。洗錢防制法的修正特別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包括了三大主要修正方向。首先,任何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將面臨最高 2 年的有期徒刑。其次,該法也新增了特殊洗錢罪態樣,針對使用虛擬資產帳號及第三方支付帳號作為洗錢工具的行為,制訂了 6 個月至 5 年的刑期,並可處以最高 5000 萬新台幣的罰金。